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患大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原则上起付线标准为1--2万元,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算,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绩效。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6019323号-3 主办单位: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558-5555258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9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