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7、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8-08 15:46

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包括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实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博物馆在保持原有开放内容前提下,提升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宣传教育功能。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6019323号-3
主办单位: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558-5555258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9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