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6019323号-3 主办单位: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558-5555258 网站标识码:3416000039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