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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浏览次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0-05-11 11:06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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