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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浏览次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0-05-11 11:24
继续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等工作,稳步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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