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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浏览次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1-05-07 10:07
在基本达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齐短板,重点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业务用房建设以建筑规模适度实用、功能分区合理,设备配置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适应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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