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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浏览次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1-05-07 10:17
 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及运行维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乡医疗救助、困难职工帮扶,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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