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4-04-08 10:20 |
1.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500个以上。
2.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按照省下达乡村振兴风电项目计划建设,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
3.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市危旧房80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5个。其中,谯城区改造城市危旧房44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个;涡阳县改造城市危旧房6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个;蒙城县改造城市危旧房22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7个;利辛县改造城市危旧房8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4个。
4.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20套(间)。其中,谯城区10套(间)、蒙城县200套(间)、利辛县10套(间)。
5.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6.加快推进我市“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剩余2个项目、安置户189户、房屋229套治理工作,力争2024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7.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6个,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人口2.01万人。
8.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到99.93%。
9.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10.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43个全市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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