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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亳州市黉学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复函

访问次数: 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1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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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核定亳州市黉学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你局对亳州市黉学高级中学高中收费标准初审意见和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调查结论,现将亳州市黉学高级中学高中部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高中部教育培养费:7900元/生/学期,教室配置多媒体、空调、风扇等设备。

二、住宿费:500元/生·期,内设空调。

三、教材等代收代管费用,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提前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单独列账,不得盈利。每学期结束后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四、学校应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相关手续,实行亮证收费,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监督,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

本标准自复函送达起执行,有效期1年。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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