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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亳州机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访问次数: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7-03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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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发改价费〔2025〕134号

 

 亳州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核定亳州机场地面停车场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小型机动车辆:首小时3元(含首小时),满1小时后每小时增加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不超过2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标准重新计算。

(二)大型机动车辆:首小时5元(含首小时),满1小时后每小时增加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不超过3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标准重新计算。

二、免费车辆范围

(一)机动车30分钟(含30分钟)免费。

(二)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三)其它减免政策参照《亳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相关要求

你公司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停车场服务收费公示牌,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1年,期满重新报批。执行期间,若国家和省颁发新的规定,一律遵循新规定执行。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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