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发改价费〔2025〕229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5年)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5〕482号)要求,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现行的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5年)》予以公布。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于2025年底前完成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公布动态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
附件:亳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5年)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财政局 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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