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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05708556/202509-0001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3 发布日期: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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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3
发布日期: 2025-09-03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9-03 11:09 信息来源: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孙传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镇集镇增加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充电桩建设情况

2025年1—7月,全市新增充电桩10046个,其中,乡镇新增充电桩3938个(含公共充电桩165个),全市已建成充电桩5.9万个,所有乡镇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当前,全市正结合国家“双碳”目标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加快推进城乡充电网络均衡布局,重点补齐乡镇充电设施短板。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印发《亳州市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亳州市中心城区及谯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2023—2035年)》,三县布点规划同步推进,为全市充电网络科学布局提供依据,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目标、布局规划,优先利用集镇闲置空地、公共停车场等资源布点。

(二)简化备案程序。落实《安徽省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和建设审批简化程序》,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以及在居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既有停车泊位,安装非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备案项目。需备案的项目通过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属地备案。

(三)强化政策激励。对于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安全合规投入使用,且接入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取得接入证明,实现对充换电设施及充换电过程的监督管理、数据采集。省级按照交流充电桩最高80元/千瓦、直流最高120元/千瓦、换电站最高300元/千瓦予以补助,农村地区上浮20%。2025年以来,全市获批2025年度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支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资金204.36万元。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加速设施建设扩容。持续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入乡镇规划,同步推进配套供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加强群众充电需求调研,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在集镇商贸区、卫生院、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增设智能快充桩。

(二)完善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设备巡检和维护,确保充电桩安全高效运行。推动充电服务平台智能化升级,实现用户端“一键查桩、导航充电、统一支付”等功能,提升群众使用便捷性。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联合乡镇政府、社区及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充电桩布局及使用方式,提高群众对绿色出行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通过试驾体验、充电补贴等方式激发消费潜力。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5555935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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